鄭州市教育局關于《2022年普通高中、普通中專、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意見》的政策解讀
發布時間:2022-05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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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鄭州市商貿管理學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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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》和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》(國辦發〔2019〕29號)《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基〔2022〕88號),結合我市初中畢業生的實際,制定了《2022年普通高中、普通中專、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意見》,以下簡稱《意見》。
一、 制定背景
隨著鄭州市建設國家中心城市的需要,結合鄭州美好教育的發展,落實好普通高中的招生計劃比例,統籌好職普大體相當,提升基礎教育服務民生能力,增強職業教育服務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建設的能力。
二、 主要內容
《意見》分為三個部分:
第一部分:2022年鄭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。明確招生對象、報名方式,考試安排,錄取工作,分配生確定等九項內容。
第二部分:2022年鄭州市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工作。明確招生對象、報名辦法、志愿填報、錄取工作等六項內容。
第三部分:2022年鄭州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。明確招生對象及辦法、考試安排、志愿填報及錄取等要求。
《意見》亮點
1、 聚焦鄭州美好教育,回應社會關切,滿足初中畢業生升學需求。
2、 聚焦公辦、民辦協調發展,科學編制公辦、民辦招生計劃。
3、 聚焦疫情防控,從招生報名、考試、錄取等多環節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落到實處,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。